![]() |
![]() |
![]() |
|||||||
其實每個人心態不同,外遇也不一定是肉體上發生性行為才算外遇,而外遇分為兩種,一種是精神上的出軌,另一種則是肉體上外遇。 精神上外遇,單純對對方產生好感,在態度及言語上充滿曖昧,雖說實際上沒有任何的親密舉動,可是心已經不在配偶身上,在婚姻關係中,精神上外遇是無法構成犯罪的。肉體上外遇,就表示已經跟第三者發生性行為,有性關係的存在,若已婚者肉體上的外遇,就足以構成刑法上的通姦罪,原配偶是可以向外遇的一方訴請離婚的。 有時候外遇不是一段長久的關係,單純的性關係「一夜情」、「嫖妓」也都算在內,雖說這些之中並無放進任何感情,可是出軌外遇的事實卻已經發生了。 一般大眾認為,肉體上外遇比精神上外遇還要嚴重,畢竟發生了性關係,肉體上的背叛總是更讓人難以接受,所以外遇,大多以有無發生性行為來做為判定的指標。
|
|||||||||